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榆阳区级01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高科城C座10楼1004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办公场所变更信息的问题。代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陕西瑞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阳区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22 日